经历了长达半个小时的劝说,黑白终於同意穿礼服跟着两位大小姐去晚宴了;只不过有个条件,衣服鞋子坏了不能让自己赔,也不能将自己随便介绍给其他男生。南g0ng南这家伙的恶趣味和花花肠子自己清楚的很,要带自己去晚宴绝对没安好心。

        车子在门口停下,晚宴所在的酒店非常的富丽堂皇,但在黑白眼里,却是个遥不可及,也不想触碰的地方。本来nV生走路时应该不自觉的挺直腰板,但是黑白却低着头,眼睛看着地面,走路也走的歪歪扭扭、摇摇晃晃的,简直就是鲁迅作品里的那种「细脚伶仃的圆规」。

        一只不大而又有力的手一拍黑白的背部,整个人因为惊吓而抖了一下,每次被南g0ng南用力触碰,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担心会不会骨折。

        「把背部给我挺直。」南g0ng南提醒黑白,主要原因是她完全没有大小姐跟班应该有的样子,「走路大方一点,不要像有恐高症的人走钢丝一样走路。」

        说的倒是简单,做起来根本没有那麽容易啊;更何况黑白属於那种平衡感不怎麽好的人,穿着高跟鞋走路犹如在野外经过独木桥。到底是谁发明高跟鞋这种玩意,好好的平底鞋不好吗?以前生Si穿高跟鞋的时候确实很好看,但是黑白自己觉得这样子行动不方便,要是遇到有天演者觉醒时暴走,就只能自己一个人上了。再说了,高跟鞋对腿脚并不好,身为生Si的情侣,黑白也不希望生Si受伤。

        南g0ng和h濑手拉着手,一边的黑白则是极不情愿的被南g0ng南用另一只手牵着,手把手走进了会场。在黑白的观念中,手把手太小孩子气了,男生应该g肩搭背。

        似乎是能够听到黑白的心声一样,南g0ng南在黑白耳朵边嘀咕了一句:你现在是nV生,别表现的像个男生。

        身为一个反对享乐主义的人,黑白他自己是不喜欢这种嘈杂的环境和奢靡的音乐的。对於黑白来说,最好听的音乐是大自然的雷鸣与动物的鸣叫;森林里的绿sE,则是最美好的景sE;可能是天演能力导致,黑白他对电闪雷鸣非常敏感,也十分的喜欢这种大自然雄浑壮阔的天籁之音。至於音乐,除了一些老歌,黑白就只听一些进行曲以及热血的音乐,舒缓的音乐不适合黑白这种九零後的老男人。

        不断地有年轻帅气的男生走过来,邀请南g0ng南和h濑六花跳舞;站在一旁的黑白板着个脸玩着手机,也就没有男生来理她了。原本应该是这样子的,不过事情的发展并不会完全按照人们所设想的走,意料之外的事就在此时发生了。

        「美丽的nV士,您好,能邀请你共舞一曲吗?」一个看着不怎麽正经的男生,手里端着酒杯,走到黑白面前邀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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