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少爷,YT那边送来了花,我给您放桌上了。一会儿小李总要和向总一起吃午饭,他说一小时后来接您,花先让人送来了。”

        “哦。”向晚看了看李京则送来的玫瑰,才想起了中午要和李京则一起和父亲吃饭。

        李京则开了辆白色的帕加尼过来,向晚不太喜欢他这辆车,李京则的车全是黑白灰,死气沉沉的,也不改色贴膜,车是好车,但对向晚来说没有一点儿意思。

        他偏爱张扬的款式和颜色,就像他喜欢的alpha,不是沉默寡言的男人,他爱潇洒又张扬的那一款。

        说白了,他喜欢坏小子。

        但他已经是圈子里最幸运的omega了,比起最后嫁一个相貌还行、家世优越的陌生alpha,李京则的长相和外形已经能吊打了他所有朋友的未婚夫。

        李京则作为远近闻名的大帅哥,在哪儿都能帅得很突出,而且又从小一起长大,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向晚上了车,去看驾驶座上的男人,有些闷闷不乐道:“午饭去哪儿吃?又是八仙酒楼?”

        “向叔定的,我也没办法,一会儿你想吃什么,回去的时候我再去给你买。”

        李京则的语气很自在,带着些哄人的意思,他对付向晚的小脾气也是轻车熟路。

        “我今天在公司里,一上午都没什么事,我爸好像怕我累着,说我回来是养病调理身体的,就不让我干太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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