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残看着被族人们围困在一起,却每每都能脱困挣出来的夜风,气的哇哇大骂。

        可骂的时候,他对夜风把长矛舞的这么好看,又很羡慕,恨不得现在就把夜风的皮剐下来,自己套上。

        再把夜风的双手砍下来吃掉,然后他就拥有了夜风这套厉害的枪法。

        他们部落奉行的是,想要勇士的哪个能力,那就吃掉勇士那个厉害的部位,你就能继承勇士的能力。

        阿残贪婪的看着夜风的双手,不一会儿,又觉得夜风那双转来转去的双腿,也很好看,又想把夜风的双脚也吃掉。

        看着看着,又觉得夜风的背很好看,要不然,他怎么能背那么厉害的武器?

        如果他把夜风的背给吃了,那是不是对方背上的武器就会成为他的,然后他就有了那个拉开,咻的飞远的本事?

        那就是要把夜风的手和脚还有背都吃掉。

        不对,还有他的头发也好看,比自己的头发好看多了,是不是有了夜风那样的头发,自己头发里就能藏更多小飞鸟?

        阿残盯着被族人们围着打的夜风,看着他冲冲冲突,就杀死了自己十几个族人,又觉得夜风哪哪都好,说不出来的好。

        这可就不只是手和脚,背和头发,而是全身上下,是夜风这一整个人。

        贪婪的阿残,盯着夜风咽了咽口水,他好像有点明白祭祀说的,为什么要把夜风留给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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