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总裁接到的是那个大明星已经投诉的公司要求赔偿。而且马上就开庭。

        然而助理接到的电话是第三个项目的事情,那个总裁投诉了这家公司要还钱。

        大小姐接到的是第二个项目,投资商也反悔了,说是要撤资什么的。

        天哪!

        意思就是说所有项目都要瘫痪,而且公司要赔个精光。不是为什么任人宰割的?就不可以反抗吗?

        因为公司的声誉一落千丈。大小姐把大明星推进河里,这件事情曝光之后,所有的合作伙伴都不敢继续和这家公司合作。

        生怕得罪其他的人。生怕这点不好的名声给自己扯上关系,到时候在这个行业就很难立足。

        所以正在合作的第二个项目,以及第三个项目都要去筹资。而且撤资是必须的。已经走上法律程序。

        原因是公司的名誉受到的损失,与合约上是符合的。合约上写的清清楚楚,一旦这家公司身上受到了损失,民生尚没有办法保证产品的实体进行,那么就有撤资的可能。

        所以就完全可以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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