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她身上的味道,闻起来像是混合了香根草、皂角和烤面包的味道。我喜欢从街口杂货店的三楼,看她抱着新出炉的面包穿过楼下叫骂的商贩,高跟踩过人行道石阶上的肮脏积水,向身旁看热闹的人群投去的漫不经心的目光。

        我喜欢看她夹着电话掏钥匙时耸起的肩膀,喜欢她涂着蓝色指甲油的手指,喜欢她甩开高跟鞋时露出的磨损的小脚趾。

        哦,还有什么呢?她有着两颗小痣的嘴角?她腰侧的黑色胎记?她疏于打理的毛糙头发?

        我知道她每天早上都会和那些不听话的头发斗争良久,抓住发尾用宽木梳狠狠地扯开打结的部分。如果我在她的身边,我会耐心的帮她一点点梳顺,为每一丝头发抹上精油,帮她做那些筹备良久但一直懒得进行的头发护理。还有她总是不肯安歇的胃病--她是一个家,习惯在夜深人静时的灵感迸发--这让她的身体总是有许多因作息不规律带来的大大小小毛病。每当胃不可控制的抽搐起来时,她总会游魂般飘到厨房,在冰箱前恶狠狠地啃食前天剩下的三明治。

        如果我在那里,我会忍受她所有的暴躁和脾气,然后在清晨为她奉上热腾腾的早餐,而不是让那些冰冷的残羹饭菜进入她的身体。

        我?不,我不是变态。

        我和我的同事们不一样,我从来不会把那些赚来的钱全塞在红灯区的妓女内裤里,也不会像他们一样将血迹弄得到处都是。我是一只家犬,不会像无人在意的流浪狗属于管理自己的形象。每次处理完工作,我都会乖乖的去洗澡,换掉弄脏的衣服,喷上香水再去见她。

        我注意到她最近对新出的一款男士香水很感兴趣,当我穿上服务生的工作服为她端上她常点的咖啡时,她因为我弯腰的动作带来的香水味,将目光从桌上的笔记本轻轻落在我的身上。

        我有些紧张,一贯掌控自如的身体都不受致使的僵硬了起来。

        我的脑子在那一刻闪过了很多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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