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看童话书,喜欢午后的阳光,喜欢在回家的路上踮起脚尖做出幼稚的举动。
“你家也在这边吗?真巧,我也是。”我笑着跟他搭话。其实我跟他不顺路。
他讶异的睁大眼睛,带点拘谨回复:“是么?那一起走吧。”
自此之后我会跟他一起回家,然后在目送他到家之后花近一个小时回到自己家。
送他回家的路好短,短到只是一呼一吸之间就没了;送他回家的路好长,长到他还未到家思念就已涌上心头。
原来的我顾及面子不敢主动,等到想主动的时候,他身边已经出现了别人。
现在的我才不会管那该死的面子,能当饭吃吗?
我每天在天不明时起来,做美味的早餐给他吃。
原来的我只敢偷偷塞他的桌洞里,被他放在窗台。
现在的我假装不在意把早餐递给他:“尝尝吧,我妈妈做的有点多,给你带了些。”
好吧,我还是有些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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