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是迷人!
想起这时的茶小葱只限存在于固有的记忆里,他的眼光不由地放肆起来。
没有了解茶小葱的时候,他觉得这女人很怪异,不管是衣着还是思维习惯,无一不与他的世界格格不入,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居然觉得茶小葱很好看——至少,她的目光很清澈,走路的姿势虽然有些笨拙,却不失大方,她身处的环境似乎更复杂,但她却依旧可以用纯洁无瑕来形容,即使是露出了大片雪白的肌肤,他也不会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时间过得不快不慢,这三年,他从没想过自己对她的看法已经改变了那么多。
初见时的厌恶一点不剩,现在他心中填满了关切与兴味,或者还有一点,心疼。
茶小葱走得很急,车辆鸣笛,人流拥塞,从街头到街尾,无一处不充斥着刺鼻的油烟味。
她蹬着一双高跟鞋,行姿别扭地冲过马路,在车流开跋之前闪身转入了街角。
婪夜抢出两步,由尾随变成了与她并行,视角与茶小葱平行,堪堪可以看清她在意的东西。
茶小葱看了看手腕上的镯子。
婪夜记得这个光光发光的镯子一直戴在她腕间,后来却不知怎么就再没见她戴过了。这里的人称这种镯子为手表。
茶小葱看好时间,急步走进了一座大楼,婪夜赶紧跟了上去,进门之前他看清头顶上几个金鎏大字——“御泉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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