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明意面无表情道:“你是响马,我还要束手就擒?”

        秦河刚想说他可不是束手就擒,想起什么,嘿然道:“那天那么拼命,是想护着那跑了的姑娘吧?”

        “她是你什么人啊,舍命都要拦住我?”

        许明意道:“和你无关。”

        秦河说:“你们该不会的私奔的吧?戏台上不都这么唱吗,大户人家的姑娘,穷小子,她爹娘不同意,你们就连夜私奔……”说着,想起许明意也瞧着不像个穷小子,嘀咕道,“怎么说的来着,你家家道中落,她家嫌贫爱富,不愿意把姑娘嫁给你,所以你们跑了?”

        许明意:“……”

        许明意和秦河住在一起,不过几日,他就发觉秦河这人在平顶寨中人缘极好,拿涂狗儿的话来说便是秦河的身手是寨中数一数二的,人又仗义,大家自然都敬着他。

        旁人敬不敬尚且两说,涂狗儿倒是真敬重秦河,俨然他的狗腿子。涂狗儿是秦河这小院的常客,常在吃饭的时候过来,有时带一把野菜,有时提条不知从哪儿弄来的鱼,偶尔还能抓几只兔子,不管他带了什么来,都成了桌上的菜,进了三人的肚子。

        秦河对此显然习以为常,他不爱去寨子里吃饭,便自己动手做。他自懂事起就照顾他爹,练出了一手好厨艺,做饭嘛——自己一个人的是做,再加上一个兄弟的,也就是多抓一把面的事儿。

        许明意自是不会做饭的,他这辈子连菜刀都不曾摸过,秦河不是他家中下人,许明意自也不能坐在屋中等着吃饭,所幸进了灶房。可这活儿对许明意来说实在陌生,秦河瞧他硬邦邦地杵在门口,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莫名的竟觉得很是有意思。他见过许明意提着刀,凶狠阴郁和他搏命的样子,也见过许明意游刃有余地审讯肉票的模样,这个样子,还是头一遭。

        还真是大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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