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离中国四大古镇的朱仙镇只有三十里的距离,几人逛完了开封,发现还有几天假期,便选了这里来游览。

        “大陆人都好喜欢骑脚踏车啊!”王珍珍骑着一辆刚才在一家自行车专卖店新买的粉色自行车在最前面。

        “这里是不算发达的小镇嘛,跟我们之前去过的深圳、上海区别当然大啦!”关键是没有钱,否则你看看是开车的多,还是骑车的多,林珍坐在正中骑的黑色自行车后架上如是想。

        “关键是这个小镇真的没有多大啊。”连一个高级一点的酒店都找不到,只能住民宿。最重要的是只能用公用的洗手间跟淋浴间,真不知道妹妹怎么突然想来这里了。

        看着一脸不渝的马小玲,况天佑有点心虚,其实小玲的毛巾是他不小心弄掉进马桶里的,所以他只能赶快毁尸灭迹,以求不被某玲发现,所以只能把锅甩给大陆这边的治安了。

        一行人在岳飞庙对面的早市边上停车,林珍率先从路边人行道上一溜的折叠桌当中,随便选了一张坐下。

        而其他除了山本一夫以外的其他人,也都很自然的找了自己的位置坐好。叫来早餐摊儿的老板娘开始点餐。

        这些人这些住在嘉嘉大厦的人当中,只有王珍珍算得上家境好,可以衣食无忧,但她在香港也是吃过这种大排档路边摊的。

        当然况天佑虽然也很从容的坐在马小玲的旁边,但他只能对这里的普通食物说抱歉了,他想吃到他的肠胃不排斥的菜还是得回香港。

        但与这里显得格格不入的山本一夫就有点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了。谁叫他到哪里都是一股精英范儿呢!

        “哎,大陆的路边美食真不错,这个胡辣汤味道很赞哦,油条好好吃。”马小玲自从来到大陆后,已经告别了大长腿高冷女神的形象,她可以从街头吃到巷尾了。

        “小玲啊,你尝尝这个叫豆沫的粥,比昨天在开封的酒店里的早餐有味道哦。”林珍看着与马小玲介绍早餐粥的王珍珍,突然有一种自己谋杀偶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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