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本是宋清婉所求之事,从霍朗口中说出,便是尘埃落定。况且郎君慈悲,竟还愿意同她言及一个“爱”字。今生如此,夫复何求?

        清婉与皇帝贪欢之事,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了。梦中失言在她的计划之外,皇帝与她并无任何私情,不过又做了一回命运的玩物而已。

        眼线一事确为实,前世霍朗装作不知,对她愈来愈失望,感情也消磨殆尽。后得新欢,要与她和离。她怒极之下,诬告霍家与钟家联合造反,在皇帝跟前做了一回证人。

        ——她是害过霍朗。

        可今生做了什么害他的事情,她不知。

        也许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记得了。

        她宋清婉是一介疯妇,又隔了十数年的光阴。那么多痛与泪,她怎么记得住?但清婉不想解释,由着霍朗去误会。

        毕竟,宋清婉对霍朗的亏欠,前世今生,皆是不可转圜的定局。

        因为他不是不爱她。

        他是痛心疾首,不能、也不愿再爱她。

        如此,夫妻一场,自然要互相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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