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通电话给在恩,但他没接,我想他会後悔没有接到这通电话,如果他曾对我真的动心过。我不会再打过去了,我决定让我们彼此都好过,好过在这里纠缠了老半天,最後只不过是两败俱伤,甚至伤了更多的人。

        果然,我是个罪过的nV人。

        我传了最後的一封简讯过去,我写着:

        或许我们都曾经这样Ai过彼此,或许我们也曾想过要以这样的模式永远在一起,但对不起,我没办法了,我没办法再以这样的方式相处下去。在恩,你知道我很Ai你,所以我不会b你非得要抛妻弃子。我知道你还Ai着敏智姊,你对她不是没有感情,你也放不掉她的,对吧?既然如此,给彼此都好过,给彼此喘息,我们……分手吧。是我提出分手的,但同时我也希望你记得,我曾经那麽Ai过你,而现在,我会渐渐忘掉你。

        传出去後,我删掉了和在恩所有的通话记录,甚至还有任何通讯软T的聊天记录,看到他的手机号码还摆在那里,我心里一闷,就给他删了。

        我想我肯定是非常毅然决然,不然我不会做这种事情的,这次也是我真的要放手的时候了。

        可能我不够坚持,或许我再坚持一下,两年,亦或三五年,我和在恩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但这次我真的没办法,如果我可以的话,我怎麽会放弃呢?我怎麽会舍得放弃这好不容易走到现在的感情呢?

        这不是轻言放弃,这是一种成全,我成全了他的家庭,我成全了韩敏智,还有小冰,她那样小,怎麽能够失去爸爸呢?怎麽能够因为我而失去呢?

        我还没办法,因为自己的感情,而去伤害别人,我做不到,以後的我可能做得到,但现在的我没有办法,我找不到任何理由以及藉口,去做伤害别人的行为。

        连着几天,我都没有去工作,我忙呢,忙着写辞呈,忙着搬家,我已经决定好,等一切事情处理好後,就要离开。离开,是我唯一能够不想念的方法。

        除了整理东西,我几乎都赖在家里没有出门,後来想到自从传简讯给在恩後,我一直都把手机成关机状态,避免他打来动摇我心,但这样也不对,万一有人有急事找我怎麽办?

        闭关後第一天出门,为了去换掉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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