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李云枫也试探性地提问,想看看狂怒的推论是否对自己有帮助“阿芙罗拉,狂怒认为弗莱斯额斯没死的理由是什么?”

        阿芙罗拉回答“队长推测,弗莱斯额斯可能有多个分身,必须全部干掉,才能真正意义上杀死它。”

        原来,狂怒的推论是分身说!

        李云枫自己也分析了起来。

        所谓的重生子嗣弗莱斯额斯,其实就是当初被自己干掉的肉块子嗣,不过当时的肉块并未提及自己的名字,只是自称索斯索额斯子嗣而已。

        现在,它却有了自己的名字。

        当一个智慧生命拥有名字之后,自然会有各种意义上的变化,其中之一便是对自我的认知会。

        当然,&nbp;以上深奥的哲学问题,李云枫并不关心,他所注意的关键,其实是

        “当子嗣拥有自我的名字之后,是否代表它已经进化,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如果上述推论成立,那就意味着弗莱斯额斯比之前更加强大,甚至拥有了分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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