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住院部大门外,邱诗涵便站住了,扭头望着叶九,问道。

        “郑彪就是瞎子。”

        “这个人,在混混当中,算是小有名气了,特别喜欢打架,下手还特别凶残,喜欢给人放血……”在叶九的记忆中,此人将来的下场非常糟糕。

        就在十来年后的一次的严打行动中,因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猥亵妇女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绑赴刑场,吃了枪子儿。

        那个案子,叶九不但全程参与侦办,郑彪还是他亲手抓的,对一切细节都记得非常清楚。

        原本在叶九想来,郑彪这种混蛋,早就应该抓起来严办了,却不知什么原因,一直让他逍遥了那么久,要不是碰到严打,恐怕还死不了。

        就那么个混混,居然社会能量还很强,被抓之后有不少大有身份的头面人物出面为他说情,说明家里还是有点背景的,不是那种真正最底层的小混混。

        当然,这些情况暂时是不必要和邱诗涵说起的。

        “郑彪的特征,和关小民刚才说的很相似,左眼上方,有一块比较显眼的疤痕,远远看上去,就好像是个独眼龙。

        所以他们那帮混混,都叫他瞎子。”

        “根据此人好勇斗狠的特点,我估计,关小民这个案子,十有是他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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