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是轩昂,这小子突如其来的就回来了,而且帮了陈思雨好大一个忙。

        他已经22岁了,是个标准的大小伙子了。

        因为瘦,他两颊深陷,灯光一打,在光影的作用下,瘦削,阴郁,但也有种病娇式的好看,这要换身西装,再留一头发,就是个妥妥的钢琴王子了。

        陈思雨在这一刻有种养成正太式的欣喜,从穿越第一天她就在幻想,书中那个只能像钟楼怪人一般,于幕后弹琴的小子,要青春年少就能登上舞台,该有多帅,多好看,今天她达成所愿了。

        他摊着双手,站了起来,风度翩翩。

        美中不足的是,他穿的不是西服,也没有打领结。

        所以姐姐从笑着上前,打算好好疼爱一番,变成了一巴掌拍了出去:“你这啥造型,怎么就穿了个皮夹克,你自己看看它好看吗?”

        轩昂的衣品都是照着冷峻来的,抻手,他说:“原来我可羡慕冷哥的皮夹克了,我觉得好看,你不觉得吗?”

        拉着弟弟回了后台,一边卸妆,陈思雨一边忍不住埋怨弟弟:“一张机票得六百英镑吧,你是不是疯了,来回一千二百英镑,又还没毕业,跑回来干嘛?”

        轩昂说:“报纸上说你怀孕了呀,我来看看你生了没,生了个啥。”

        陈思雨一愣:“哪儿的报纸说我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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