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筱筱27岁,我29岁。

        好巧。是刚认识时她常对我说的词。

        是的,我们之间有太多的共通点。

        如果真有所谓的天生一对,我跟筱筱一定就是属於这种。

        我们兴趣相投、无话不谈,我们喜欢同一部、看同一部连续剧、听一样的音乐、都喜欢画画,最近在我的感化下筱筱也Ai上潜水。

        除了琵琶这件事。

        但只要是筱筱喜欢的事物,我都愿意敞开心x抛下偏见拥抱它。至少我是这麽要求自己的。

        在我的”猛烈进攻”之下,很快也很顺利的我们便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以从上班聊到下班、从下班聊到深夜、从深夜聊到天明的那种好朋友。

        我还没有勇气跟她坦诚我讨厌国乐。而晚上睡前她总会开心的说要谈一首春江花月夜给我当安眠曲,这让我无b困扰。

        说了怕她伤心,不说也怕她伤心。

        万一哪天她发现其实我不喜欢国乐的话,一定会很难过,因此作戏就要做全套,我一定要想办法让自己Ai上琵琶,或者,至少不讨厌琵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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