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跟筱筱一起庆祝了一次圣诞节、一次跨年晚会,各自回家度过了一次除夕夜。

        这段期间我们就如同全天下的闺蜜一样,我们手牵着手,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唱歌、一起出游、一起化妆,穿一样的衣服、一样的鞋子,用同一根x1管喝同一杯饮料,用同一双筷子吃同一盒便当。

        没什麽大事。

        …大事,真要说的话,是有一件。

        如果这也算大事的话。

        在百货公司的新年活动告一段落後,忙碌了许久都没机会休息的我们终於有时间一起下垦丁潜水,而那次俊豪在结束了一整天潜水活动,我们要去搭公车回台中前,说有话跟筱筱说,便约她到海边走走。

        二月末的傍晚,天黑的早,六点的天已黑了一半。

        我坐在潜店外的长椅上滑着手机等筱筱回来。

        「青青,难得看到你在抖脚。」还在清洗BCD的阿文笑道。

        我才意识到自己竟一直抖着脚咬着左手大姆指指甲,通常我很紧张时会这麽做。虽然我一直试图让自己看起来跟平常一样,但小动作还是出卖了自己。

        对,我是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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