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做的事多了,马上我们就要准备迎接中午的生意,我做什么你跟着我做就行了。”孙艳梅边收拾碗筷边说。

        “那好吧。”杨华说着伸手去衣兜里把烟拿出来,发现烟盒里只剩下一支烟了。

        这一幕被孙艳梅看到,她放下手中的碗筷,去收银台的烟酒柜上拿了一包“黄果树”扔给杨华,又从自己身上掏出一百块钱递给他。

        杨华拿了烟,钱却不接受,“梅姐,烟记我账上,发工资的时候扣掉就行了,钱我不能拿。”

        “这是预支给你的工资,不是我送给你的,你一个大男人,身上没点钱怎么行。”孙艳梅说完,把钱塞给杨华,端着碗筷进了厨房。

        就这样,杨华就在省城的艳梅川菜馆里待了下来,白天帮孙艳梅做事,晚上就住店里。

        因为对孙艳梅有感恩之心,他做事很卖力,也很勤快,帮着孙艳梅把餐馆打理得井井有条。

        而孙艳梅也并没有拿他当个打工的,一点老板娘的架子也没有,就像对自己的弟弟一样,不忙的时候能自己做的事情尽量不叫他去做。

        几天下来,杨华跟孙艳梅也熟了,跟她的女儿婷婷相处得也挺好。

        周边做生意的人们有时候会跟孙艳梅开玩笑,说她找了一个年轻男人。每每这个时候,孙艳梅总是害羞地一笑,说她哪有那样的福气。

        有粗犷的男人就跟孙艳梅继续开玩笑,说孙艳梅啊,你比他大,主动点把他带到家里去,灌点烧酒把那事做了不就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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