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时,班导师向全班宣布我得了高三作文b赛的冠军。我开心的不得了。

        下周一集会时,就有颁奖典礼。赵邦煜一定会注意到我领奖这件事,真是太bAng了!。

        「阿桂,真有你的,果然是作文冠军,实力未减啊!」玲玲说。

        「这要感谢我爸,小时候他叫我背一堆了古典诗词,就可以拿零用钱,之後有各种徵文b赛,他也都要我参加。」

        或许爸爸是因为曾当过流行音乐的作词者,觉得语文特别重要,非常用心栽培我们家每个人的语文能力。高二时,我代表学校参加作文竞赛,还拿到区冠军。爸爸让我多领一个月的零用钱作为奖励。

        第六节下课时,小苹果又把我拉到福利社外面。

        「我要传授第二招:下次去社团时,找机会赞美他。男生啊,不管是来自异X或同X,都希望有人用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而他也会愿意珍惜崇拜自己的人。」

        赵邦煜的优点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要崇拜、称赞他还不简单吗?

        「这一点都不难,猛灌迷汤是吗?」

        「当然不是。要做得若有似无,天衣无缝,在不经意间刻意为之。」

        「讲人话好吗?」我挑起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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