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被拉了封条,闲杂人等是不能进的。但肖甜意不同,这一次她是和警民关系科合作,能自由进出这里也是得了特许。只不过,她本应是明天由警察陪同前来,但她坐不住。写完新闻稿发出后,就直接过来了。
她沿着屋墙四处查看,虽然已经推倒了一边墙,但所幸及时停工了。证据的重新搜索,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她在花坛边上看了许久,也模拟了从这里踩上去,够着一截水管再往上爬的行动。的确是匪徒容易进入的地方。
二十多年前,那时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道路上的监控不多,而城市的楼房尚有不装防盗窗的,更何况是城镇区。村民们全是彼此熟悉的老面孔,更不要提什么变态连环杀手。所以,都是b较随意的房屋状态。
而且即使有防盗窗,对于某些惯偷,混混,有心做坏事的人,要开一把普通的锁,绝不难。
肖甜意从二楼水管往下爬,套了鞋套的鞋子一脚踩在花坛边水泥砖上,然后跳了下来。
她蹲在那里仔细看,警方今天已经从那里做了新取证。她还记得下午和无期徒刑罪犯曾牛的谈话,曾牛提到,当年他是从正门进入的,因为那里的门锁本就没锁紧,他来时没在意,以为是锁上的,但一用力拍门就开了。他上到二楼,就看到了倒在血泊里的方红,他一时心慌,脚踩到了方红身上流出的血Ye,留下了鞋印,然后他是从正门逃跑的。跑时又太慌,下楼梯时摔倒了,所以手扶在楼梯把手上,又到处留下了他的指纹。
再加上,他喜欢方红,一直对她有纠缠,而她讨厌他一直对他恶言相向,所以大家都知道他们之间有嫌隙。一上法庭对他很不利,他不能提供不在场证据,且他当时被抓时,警方还从他手里取走了一把可作nV子发饰用的全金竹子造型发簪。
肖甜意又踱步到门边,再往里走,一边走一边思索。当时,她问他,“为什么要取走重要证物。是打算毁灭证据吗?”
曾牛回答的是,“我当年喜欢她,想把她,买了个纯金的发簪哄她,好歹想让她陪我睡一晚。谁知道,她拿了我的礼物,就翻脸不认人。我什么好处都没得着,所以一直纠缠她,想……想要她。当晚,我没想去g什么,就是想去找她谈,可是去到才发现她已经Si了。我当时很怕,看到cHa在她下T的那支金簪,所以……所以我就拿了回去。因为很多人都知道,那支金簪是我送的……会……会查到我。”
肖甜意已经来到方红的卧房,那里重新画了一个圈,模拟26年前的案子。是按照26年前的照片还原的犯罪现场,就连血迹的扩散范围,也重新用红sE笔圈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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