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是乡绅。”霍姆斯毫不犹豫的说道。
穿过栅栏之后,前面是一体窄窄的乡道,也是柏油路,不过稍微窄了一点,只能容两辆车并行。
又向前开了不久,道路的西侧出现了一座山丘,庞谢忽然说道“稍微停一下,那边有动静,咱们走过去。”
“好。”霍姆斯说道,接着,从座位下取了一把枪,塞进夹克里,整个过程非常熟练,就好像已经干过几百遍。
“私人领地可以带枪进去吗?”庞谢问道。
“站在审判庭上,总比躺在太平间里好。”霍姆斯回答。
几分钟后,两人一起翻过山丘,接着,就看到了非常奇幻的一幕。
就在距离两人一两千米之外的地方,两伙人正打的如火如荼。
其中一伙人大概有七八个,全都穿着黑色的连体防刺衣,头上戴着头盔,眼前罩着墨镜,捂地严严实实,有点像潜水员的意思,不过,行动能力可比潜水员强多了。
这些人速度极快,奔跑之际,甚至留下残影,手中提着锋利的细剑,闪烁着淡蓝色的光芒,挥舞起来幻化出重重幻影,身体素质远远超过一般人。
与他们交手的是三个人,三个都是庞谢的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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