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俩人就把屋子内精神状态有些蒙圈的四人绑了起来。

        约翰收起枪然后来到站台,接着直接掀开了这个不伦不类的家伙的面罩和帽兜。

        这是一个三十多岁身材高瘦的男子,他留着一对小胡子,双眼不时闪烁着精光,穿着还算得体,里面是一身价值不低的英国西装,整体看上去就像一位样貌不错的绅士。

        “真爱先生,介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吗?”约翰看着他说到。

        “当然,绅士们,我们先冷静一下,我叫詹姆士,是个绅士,看起来你们也是个绅士。”詹姆斯看着约翰双手高举的说到。

        “你们在干什么?刚才我在门外听到你想在明天展开一场行动。告诉我你想怎么做?”

        “别误会,我只是想让他们去抢劫一些富人夫妇,我知道她们每星期会有一场秘密聚会,不会带护卫,但里面全都是有钱的夫人,我想去把她们抢了而已,我并不想做什么,我可和最近的凶杀案没有任何关系,我是个绅士。”詹姆士赶紧和凶杀案撇清关系。

        约翰看着几个精神有点迷糊的四个壮汉,然后对詹姆士说到“那根蜡烛,是什么?为什么会发出那种气味?”

        “是一种至幻的药粉混合在蜡烛里,这样能让他们产生幻觉,长期吸食这种烟雾会产生依赖,让他们变得听话。”詹姆士神情有点害怕的对约翰小声说到。

        “你建立这个教派多久了?”约翰神情轻蔑的冷笑了一声后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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