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秋娥嫂子和我说的,你们几个的鞋子看看,有几个款式是重复的,邹老汉家亲戚多,给他做鞋子的人也多,每年被白蚁蛀空的鞋子都要丢好几十双呢。”
她很顺口就跟着秋娥嫂子的口吻,喊邹泽的爸爸做邹老汉了。
“倒是想要买几双合脚的,这鞋44码,我脚是42码的,能定鞋码就好了,再给家里人带几双。”
“你多穿两双厚袜子,垫一层鞋垫,大一两个码都没有什么关系。”
那女的说着就抬起了自己脚上的鞋子。
她脚上这双是37的鞋子,但是她是35的小脚,垫上了鞋垫,又穿了两双厚袜子,倒是不显得如何宽松了。
“好丑,玫红色,这个颜色丑的太真实了吧!”
“是秋娥嫂子新媳妇的鞋子呢,做好之后行李里塞不下,没有给带出去穿,叫我捡了便宜,这花色多年轻啊。”
那几个男的就鄙夷的看她,这审美突然变异了吗?
分开不到半天吧,她脑子叫僵尸吃了?
几个人原本还嫌弃自己脚上的鞋子颜色诡异,但是藏青或者藏蓝,灰蓝甚至灰黑的颜色也比她玫红的好看啊。
小助理在心里翻白眼,你们这群白眼狼,穿了人家的鞋子,还要说它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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