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木按照之前的规划,将总共十九户、一百三十六人全部安顿好,设立了第一个卫所,取名左营卫。

        左营卫下辖十个保,一百个甲,总计一千户,预计人口将达到六千人。

        其主要职能可简化成两个字,即“治、养”。

        治即自治治理,养即自养养人。

        这是一个着重发展的综合性组织。

        卫所的最高长官为知事,以左营卫举例,也可称之为左营卫知事,是最基层的官员。

        再往上便是都所了,五卫设一都,都所的最高长官为给事。

        至于给事以上,还有管理一镇之地的乡正、一县之地的县正、一市之地的太守、一省之地的牧守。

        这个文官体系是李子木深思熟虑才做出来的决定,总结起来就两点:其一是待遇好,其二是权责分明。

        以后在他的治下,将分成五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即文官负责管理农业、商业和人口户籍、武官负责军事、司法官负责案件的判断与裁定、治安官负责治安管理与刑事案件的侦查以及位居朝堂之上的阁官负责律法的制定、政策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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