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火枪的子弹速度太慢了,而是在真正战斗中,方别和宁欢战成一团,哪里还有机会拔枪给对方来上一枪,这又不是两边拼刺刀,我一拉枪栓一枪就把你给轰了。

        你有掏枪的功夫,那边宁欢就有功夫把你的脖子给斩断。

        所以真正用火枪的时机,要么就是当初在龙门集市之后的小树林中,方别假意不敌红狐,出其不意抬手一枪,正中对方门面结束战斗,因为那个时候方别尚且不想在薛铃面前展示自己的真实实力,使用火器可以说是解决危机的最好办法。

        要么就是方才,方别躲在暗处可以平静瞄准,看到商九歌遇险,就能够直接扣动扳机解围。

        毕竟人再快也没有子弹快。

        这也是尝试。

        至于现在,宁欢选择从数十米高的城墙上一跃而下,所倚仗的就是自己轻功冯虚御风足够高明,可以直接如同滑翔一般向着前方飘去,方别下城墙还要一步一回首来减速,当然是比不过宁欢的。

        “你以为你在玩翼装飞行啊。”方别静静吐槽,然后静静在星夜下举枪瞄准空中的宁欢。

        老实说,我也很擅长打飞碟的。

        扳机扣动,击打燧石发出火花,随即引燃封装子弹中的火药,火药燃烧,在狭小的枪膛中膨胀出海量的废气,然后推动子弹沿着膛线旋转着前进。

        向着空中的宁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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