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云瞥了一眼那云澜,便收回了目光。
遥想三万年,生于这洪荒之中,剑云的跟脚不过是昆仑山的一株剑草。
不说先天灵根,就连后天都不入品,也是托福借了昆仑山西王母的气韵得以化形。
但入了天庭,也不过是当一个持剑小童。
虽说是仙官,但究其原因还是自己的跟脚乃为剑草,能孕养手中之剑,让这剑更光更亮而已。
“哎。”
一声叹息。
剑云持了三万年的剑,万千雄心也早已磨平了。
洪荒以实力为尊,一层境界一层天。
修道三万年,剑云区区地仙,放在三界都是掀不起浪花的蝼蚁。
矗立在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