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他的公司正准备被大集团收购,注资过亿……他的言行举止不得不收敛起来,满腔的怒火没地撒。
男人一把扯开领带,嘟囔骂着什么,解开最后几粒扣子,放开两块麦色胸肌夹成的深沟,把流畅深邃的腹肌也露出来,切了新的雪茄点燃。
烟雾腾升,忆起往昔。
任志昂是留守儿童,也算是半个孤儿,从小就在街上混。他性格傲慢至极,又把暴力倾向当做炫耀的男子气概,一贯以自己“暴君”的名头沾沾自喜。
他年轻长着张英俊正派的脸,勾引大嫂成功后,耍手段把老大搞进去。之后他就霸占了老大财产。
但他本质上还是个无情人渣,婚后他把老婆儿子打得半死,大嫂把他告上法庭,彻底成了前妻。她带着拖油瓶离婚,赔偿还拿了他一半的身家。
任志昂至今还在报复着那个敢跑的贱女人,手下人一探听到消息就催债似的泼狗血扔大粪贴大字报……啧,也有差不多八、九年没有过消息了。
当初就该打死两个寄生虫。
任志昂不屑地哼笑一声,是啊,他就是这样的移动渣滓,那又怎样?有钱的是他,有权的是他,就连身家清白的还是他。
他视普通人为蝼蚁,将高学历的下属当作“会说话的机器”,那些普通人也不过是暴君“移动的沙包”。
反正今晚,他是完全没兴趣睡女人了,任志昂回了自己的顶层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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