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李振涛也是开玩笑,李振涛在银行的关系不差,平日打交道的都是比陈茹级别高的银行人员,天骄要是需要贷款,根本不用找陈茹。

        李振涛虽然在天骄投了钱,又担任了实际的管理者,但天骄影视明面上是与李振涛无关的。

        去年,国家就发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版,李振涛毕竟是国企领导,哪怕影视公司和李振涛任职的国企不同类,非关联企业,并且不会发生业务往来,李振涛也很谨慎没有当天骄影视的股东。

        公司现在刚刚成立,等真正运营后,李振涛还会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他自己则逐渐不再干涉天骄的日常业务。

        从李振涛需要避嫌方面说,不走以往的关系,选择由找陈茹牵线贷款也不奇怪。

        闻樱当然不会拒绝。

        她相信陈经理也不会拒绝。

        相互帮忙才是朋友,不管是哪一方单独付出得不到回报,时间一长友情都会完蛋。

        闻樱改了几遍的剧本被张编剧和袁凤荟认可后,李振涛终于和她谈到了报酬问题,他给闻樱准备好的合同上,写的是50万特许权使用费。

        编剧的报酬不同于稿费,闻樱又没有单位挂靠,这项收入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李振涛是不会允许闻樱逃税的,小小年纪,怎么能有这样的污点?

        其实现在的内地娱乐圈,还在流行“税后报酬”那套标准,给演员和导演等重要人员开的大多是税后报酬,如果一个演员的片酬报价是200万,那意味着他拿到手的钱要有200万,交税的事由剧组片方承担,片方不交,演员也不交,税务不查还好,只要一查,没几个明星在税务方面的屁股是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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