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与深渊出版合作期间不得将作品内容,透漏或是转让给其他出版社,若有此行为视同违约。」
「第四,若因公关危机或品牌形象考量,深渊出版有权利微幅修改作品之内容。」
「第五,深渊出版提供创作所需之物资与配备。为维护公司内部作业机密,作者须同意有需要和出版社当面讨论之事宜,需先通知深渊出版。若未经申请擅自进入,将构成合约违约行为。」
我看完感到困惑。
「那个....想请问第四点,甚麽样的情况下我的作品内容会让贵公司有公关危机?」
「那个只是以防万一,我们只是有审稿的阶段,通常不太会要你改甚麽,你依旧可以进行你的创作。」
我点头。
「另外,第五点为甚麽我一定需要先事先通知」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15年前的天堂岛出版社事件?因不满出版社的某些制度,就擅自趁人员不在的时候,把一些尚未公开的合约和公文公布出去,这可不是甚麽小事件!」
虽然15年前我还太小,但我记得爸爸当时电话中一直提到的这个出版社的名字。对於那件事发生经过我并不是很清楚,看来我得回去找资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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