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任代王朱桂,是朱元璋的第十三个儿子,远比朱棣小,但娶的正妻,却与朱棣一样,都是大明开国大将徐达的女儿,因此朱桂与朱棣既是兄弟,又是连襟,相互间的关系,要远远好过其他兄弟。

        再加上靖难之役前,朱桂又被自己的侄子建文帝给削了藩,虽然在其后的战争中没有帮上什么忙,但与朱棣也算同气连枝了,是以朱棣在夺得皇位后,恢复了朱桂的封号和爵位。

        有了这样的背景,朱桂在大同那是异常得骄横跋扈,为害百姓,纵戮取财,甚至擅自役使军队,到了老年也不安分,据说他常常带着几个儿子,便衣出游,于衣袖中暗藏凶器,以袭击路人为乐,实在是大同的一大祸害。

        朱桂死后,代王的封号由其子孙承嗣,声名好的有,差的更多,这么一代一代地累积下来,到了朱鼎渭的时候,代王一系的声名,已经有点积重难返,难以翻身的感觉了。

        朱鼎渭不甘心,说起来他骨子里并没有祖上那种残暴荒淫的性格,这样的骂名和黑锅,自然是不愿承受,做上代王后,一直在刷名声,无非就是不欺男霸女,与其他乡绅一道,设个粥棚,再捐点钱,修修路罢了。

        其他的,该怎么收租子,占人良田的,照做不误,只是不再那么嚣张而已。

        这在普通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正常人该做的事,但由身为代王的朱鼎渭做出来,就不太一样了,就如同一头狼,不吃肉改吃素那样令人惊奇,大同上下,对朱鼎渭那是赞誉有加。

        自天启七年袭封代王后,就靠着收殓恶行,然后做了那么几件小小的善事,短短几年工夫,朱鼎渭竟然有了贤王的称誉。

        只是成也贤王,败也贤王,这不,朱鼎渭好不容易看上一个女人,却因为顾虑声名,缚手缚脚不得施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就这么逃离大同,消失不见。

        刚才叫人那一瞬间,朱鼎渭是真冲动了,他很想如同那些祖辈一般,不管不顾地也强抢一回民女,只是在话即将出口的那一刹那,还是改了主意。

        算了罢,天涯何处无芳草,自己这几年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有了点好声名,只要强抢一回民女,那定然是前功尽弃,可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而让自己的努力白费。

        “啪啪啪!”门外响起了轻微但却清晰的叩门声。

        “谁?进来。”朱鼎渭没好气地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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