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这种人,能够显得自己正义而又非同类。”
“只有将他们踩的足够低,才能让自己显得高大上。”
“其实除了受害者和受害者家人之外,其他任何有什么资格对其指手画脚?”
当然了,如果真的是杀人为乐的杀人狂魔,变态,罪大恶极之人。
理应遭到社会的唾弃,和道德的指责。
但是在罪犯的家人并没有参与其中,或者是并不知情,没有包庇的情况下,为什么要牵连别人的家人?
何况是个孩子?
也许受害者有资格对罪犯的家人,指责,生气,发泄,因为他们也失去了自己的家人,他们也算是受害者,他们痛苦难当。
但那也仅仅是属于受害者和其家人的权利,不是旁观者的。
旁观者可以谴责唾骂真正的罪犯,但是旁观者没有权利谴责,不知情,无错的罪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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