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可以用面包试探老板到底人品如何。
二来熟悉了之后,卖酒也方便。
两方很快定好了合约,又找了县里作保,盖过县里的印,合约便算是完成了。
双方约定,从后天开始,食肆便会按时派人上范宁家去取。
这样一来,每天范宁固定收入,已经不止两百文,每个月起码六两银子到手。
很不错!
但就是辛苦了点、麻烦了点。
范宁离开食肆后,又去了肉铺买了些猪肉准备做肉松。
随后又买了两根猪骨头放进竹筐,才往家走。
范宁做肉松面包,用到的肉松。
是用了点巧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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