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地一声,用肩膀硬硬抗住一小弟砸下的棒球棍后,岳梓童心往下沉:完了,看来我这次是逃不掉了。

        就势在路上一个翻滚,举起竹竿横加住砸下来的几根棍子时,岳梓童嘶声冲已经下车的李南方喝道:“跑,快跑!”

        她知道就算使出吃奶的力气来,也别想逃过这些混混了,只希望李南方能赶紧跑人——她当下有这想法,并不是她有多么在乎李南方,而是就像那些保护弱女子的男人,宁可自己被人揍个半死,也希望女子能平安逃跑。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大男子才有的英雄主义。

        李南方的心,因为岳梓童这时候还念着让他逃跑,莫名的疼了下,然后就是很想给自己一大嘴巴的愧疚:你明明看出这丫头其实虎牌的,根本不是那帮小混混的对手,你还拿话去激她去犯傻,这也太特么的没人性了。

        不过李南方最大的优点,就是总能找到合适的理由,来搪塞自己的愧疚:我这也是没办法不是?老子敢肯定,现在那些职业杀手就躲在暗中,如果我暴露了真实实力,他们就会加倍小心,那样岳梓童反而更危险了,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啊!”

        李南方大叫一声,冲到路对面抄起一根长达四米的竹竿,在老板娘娇声吆喝每根八块,两根十五的温馨提示声中,疯了般的吼叫着冲了过去。

        “草,弄死这小比养的,那晚就是他用酒瓶子砸我脑袋来的!”

        站在车前看热闹的金少,这时候跳着脚的指着李南方,喝令光哥弄死他。

        其实根本不用他嘱咐什么,早就有三四个小混混迎着李南方冲了上去,双手举着钢管,格向横扫而来的竹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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