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昭晔透过朦胧的视线,看了看天花板上造型简单的灯,又偏头看屋中摆放着的衣柜和懒人沙发,轻轻叹了口气,目光中带着不舍。
他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司的,当年他同沈京是前后脚进的公司,年岁相仿,又都归梅姐管,加上公司里的omega艺人不是住在一起,就是自己住在外面,没人能同沈京当室友。
以沈京当时的咖位,抠门如万康,是不会给他单独租房子的。
公司出于各方面考虑,就让他们两个住在这间一百五的大两居中。
当年沈昭晔是公司的重点培养对象,他又比沈京大了两岁,沈京又表现的很温驯谦让,这间房子里带浴室的主卧就归了沈昭晔。
不过沈昭晔与沈京性别不同,他为了照顾omega的隐私,加之他又真心地将沈京当好友看待,各个方面都为他考虑,便从来没有用过次卧旁边的公共卫生间。
久而久之,那间更大更宽敞还有窗户的卫生间就成了沈京的专属了。
两相比较,住的更方便舒服的反倒是沈京。
上一世也是多亏有这么一处房子,才让已经可以说是穷困潦倒的沈昭晔不至于流落街头,也省下了一大笔的房租。
说老实话,沈昭晔对这里其实还是有感情的。
不过现在他既然已经知道了沈京从未将他真正的朋友,还要决定了同万康解约,那还是得尽早搬出去了,省得真等到解约那天,被梅姐赶出去,闹得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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