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就这么办了。”则亦就对顾别说:“那下周让则则去你那里住,帮叔叔照顾他一段时间,等我们回来再去接则则回家。”
顾别乐意之极,“好,没事。”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就是没人询问过当事人的意见。
估计是新手的原因,顾别原则一条鱼都钓不上来,反观原深则亦一个人钓了一条鱼,钓上来就送到厨房处,中午加餐。
饭前去洗手时,原则问顾别,“你怎么想起让我去你家住?”
一开始他确实没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不是三岁小孩,有独立思考能力,而三餐问题有阿姨,生活一个月并不是什么问题。
顾别面不红心不跳:“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原则倒没有怀疑,“没什么不放心的,我不是三岁小孩。”
顾别垂眸不语,良久后闷闷地问:“你不想跟我一起住?”
听起来有点失落,又有点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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