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就这么办了。”则亦就对顾别说:“那下周让则则去你那里住,帮叔叔照顾他一段时间,等我们回来再去接则则回家。”

        顾别乐意之极,“好,没事。”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就是没人询问过当事人的意见。

        估计是新手的原因,顾别原则一条鱼都钓不上来,反观原深则亦一个人钓了一条鱼,钓上来就送到厨房处,中午加餐。

        饭前去洗手时,原则问顾别,“你怎么想起让我去你家住?”

        一开始他确实没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不是三岁小孩,有独立思考能力,而三餐问题有阿姨,生活一个月并不是什么问题。

        顾别面不红心不跳:“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原则倒没有怀疑,“没什么不放心的,我不是三岁小孩。”

        顾别垂眸不语,良久后闷闷地问:“你不想跟我一起住?”

        听起来有点失落,又有点可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