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煮的捞面条,放了一点葱花,浇了一勺热油,真真是清汤寡水。

        坎特斯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东西,他看着面前的葱油拌面几乎无从下口。

        “不是饿了?”

        “面要趁热吃,否则就坨了。”

        坎特斯拿着筷子,挑了两下,看着清汤寡水的白面,啪的一声放下筷子:“这东西怎么能吃?!”

        兰瑟抬头,从坎特斯的神情上他看得出对方并不是在嘲讽,他是真的不觉得捞面条能吃。兰瑟看着碗里的面,这样的清汤白面是他从前奢望的东西。

        贵族雄虫向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吃过贫民百姓的食物也是正常,兰瑟没说话,他伸手端起坎特斯的碗,站起身。

        捞面条忽然被兰瑟一声不发地拿走了,坎特斯以为兰瑟生气了,他想叫兰瑟又怕丢面子,只能不上不下梗着脖子在哪里等。

        坎特斯不觉得自己哪里有问题,他甚至觉得有些委屈,他还饿着肚子。

        坎特斯低下头盯着自己手背上的蝴蝶结,抿紧唇,可就在这时,他的视线中忽然多出一双笔直的腿,抬起头,他看见桌子上的早饭,还是原来的捞面条,只不过比起刚刚捞面条里多了一勺喷香的肉酱和一个煎蛋。

        要是坎特斯吃过学校食堂的早饭,就会知道这加了煎蛋加了肉酱的捞面条可是豪华版套餐。

        兰瑟拿着筷子,他帮坎特斯拌好了肉酱后,将捞面条重新递到对方面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