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蒙德大公收到消息匆匆赶来医院,就看见病房外呆呆坐着的坎特斯,在他身侧,亚历山大套着一件破烂的衬衫,哪哪都遮不住,露出一身小麦色的肌肉,他的手臂上挂着已经报废的军装外套。

        布雷蒙德大公皱紧了眉头,下意识脱下身上的外套,披在了亚历山大身上。

        “这是怎么回事?”这句话是对坎特斯说的。

        亚历山大瞥了眼身上的外套,又瞅了眼身前追问前因后果的布雷蒙德大公,他扬起嘴角,麦色健硕的手臂从后揽上了布雷蒙德大公的脖子:“老古板,你可真绅士~”

        布雷蒙德大公后背一僵,他能感受到对方块垒分明的肌肉线条和他身上的温度,耳朵悄然红了,梗着脖子低声道:“大庭广众之下,成何体统?!”

        亚历山大可不在意这些东西,他要是是个知道体统的虫,就没有坎特斯这个虫崽子了。他瞥了眼仿佛丢了魂一样的坎特斯,想到刚刚医生的诊断,他埋在布雷蒙德大公的肩头偷偷笑了笑。医生说兰瑟的头部受到了重击,现在认不清虫,大概率是失忆了,至于什么时候能恢复记忆,这谁都说不准。

        坎特斯着急慌了神,亚历山大可冷静的很,他想“失忆的”兰瑟能记住坎特斯的名字,从首都跨越千万里找到泽西,还这么凑巧地闯进了他的军营,刚好还赶上他在军营的时候,这一连串的巧合很难不让虫怀疑。

        不过无论兰瑟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有一点能过够确定,那就是他对坎特斯绝对感情不浅。

        既然小情侣是两情相悦,矛盾什么的都是小情趣,他们这些做父辈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行了,没必要在这里碍眼。当然,虽然他是这么想的,但这不代表其他虫也会和他持同样的态度。

        看着仍旧打算撑出一副长辈模样教育孩子的布雷蒙德大公,亚历山大决定帮自家崽子一把。亚历山大有一双擅长握枪的手,这双手指节灵巧指腹粗糙,摸掼了枪体,自然也擅长摸其他东西,比如说雄虫的尾勾。

        布雷蒙德大公深吸一口气,正打算教育着自家的雄子,忽然被捉住了,这一口气瞬间卡在了他的喉咙里,他张着的嘴巴瞬间失声,发出一丝没忍住的气音后猛地闭紧了。

        感受到僵硬到不能再僵硬的身体,亚历山大暗暗勾起了唇,心安得地接受了布雷蒙德大公“恶狠狠”的瞪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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