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叁竿,天光如洗。
堂前叁声木板落下,衙署内重又寂静无声。
第叁日堂审,署外早聚起数百人。经叁日笔跡比对、证据审核,所有人都知,今堂将落最后定论。
主审官端坐于堂上,眼神沉稳如山。他手边摊开的,是笔司比对结果与图样底稿报表,一笔一划皆载明来源、落款、笔跡对照处。
案前站着的,是沉昭寧与傅怀瑾,一左一右,肩背笔直如刃。
「本堂审阅笔司、图样司、与书信叁证据。」主审官声音不大,却字字落地有声,「团寿图样调包,帐册笔跡仿写,实据已成。今依《南绣会规》与官署律例,定罪如下——」
堂上气氛如冻。
「沉昭璃,涉有仿笔偽图、构陷原局帐目、毁损绣局公信,证据确凿。即日收押,发配江南州署,候后堂审补判。」
「罗仲言,涉密会私商、违规送贿、捏造文书,考量其于审堂上翻供自述,态度转正,罪责从宽,罚俸两年,革除南绣会理事一职。」
话音落下,罗仲言脸色铁青。他本仍想据理抵赖,但昭璃当堂失控、口供不清,再无可卸。与其被牵连,他选择翻供。
「沉允恆,身为南绣总监,早年私挪葛氏原图,诬以妖邪之名致葛家流放途中双亡,构陷同道、损毁行规,罪证确凿;更于之后与罗府暗通婚盟,擅自顶替庶女为嫡,强行嫁入,意图掩盖图样来源与身世真相,欺瞒上署,压制真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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