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明代的土地产量推算,即便用很保守的数字,一亩地产粮一石,计算下来,大明的田赋税率也不过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
当然了,在田赋之外,还有丁税,还有徭役……不过再怎么计算,国初大明百姓的负担也不是很重,甚至可以说是轻徭薄赋,十分轻松了。
既然这样,怎么还有税赋沉重的问题呢?
这就要说到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征税!
某历史写手就说过,如果不考虑落实问题,任何法律都是完美无缺的。
那考虑落实,又是什么一番光景呢?
当年朱元璋为了征税,曾经花费大力气,清查人丁田亩,得到了黄册和鱼鳞册、黄册是征收丁税的标准,鱼鳞册是征收田赋的标准。
而且有据此给各个布政使,府、州、县制定了收税标准。
其中以县为例,三万石以下,是下等县,三万石到六万石,是中等县,六万石到十万石,则是上等县。
每个县都有固定的征税额度。
想必很多朋友已经看明白了,假如黄册和鱼鳞册不变,征税额度不变,二者完美配合,什么问题都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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