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丁是比武夫还粗鄙的存在。
“少给爷来这套,我只知道,我们家少爷被打了,你不交人,老子就去报官。”家丁大声嚷嚷着。
另一个堵住了院门口,不让人离开。
李先生冷笑一声:“《奉律疏议·名例》规定:“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十岁以下,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
“出了私塾,往右走半时辰就是衙门,两位快去快回。”
简单概括就是,稚童犯罪,可交赎金代替刑罚。
两个家丁讲法律肯定是讲不过李先生的,又气又怒,撸袖子想打人。
这时,一个男童指着许铃音,大声说:“是她打的人,是她用竹条把人打死的。”
“原来是你!”
这时候,家丁才看到李先生有意无意的挡着一个小姑娘,其实也不是才看到,只是两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几个虎头虎脑的男童身上。
那个小丫头其貌不扬,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谁能想到打人者会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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