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周朝的地方,县上一级是府或州、军,再上一级则是“路”,他们这阳谷县,就属于京东西路。

        而提刑所的直属衙门,则是“路”这一级的提刑司,

        如此设立,出发点当然是为了保证邢狱之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受地方官吏的干扰。

        不过再好的制度,到了吏治的当下,也全变了味,

        而且后来的文人觉得县令、知府作为地方长官,却不能掌管邢狱,未免束手束脚,于是大闹过一阵,

        于是现在地方但凡发生凶杀案,还是县令为主审,审过后上报州府,州府审批后再交给提刑司、提刑所复查,最终确认无误后,这才得出最终的判定。

        除非是县令一开始就觉得那案件疑点重重,左右为难,不知该怎么判,才会提前请提刑所的人介入。

        总之,提刑所千户这个官职不大也不小,是个有权的实职,县令都得以礼相待。

        李庆顿时有些意动了,

        他现在的身份,在县令眼中说白了就是个人形取款机,并非无可替代,上次杨麻子的事情就可见从中略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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