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届的双骄,安东尼和詹姆斯(韦德等人虽然厉害,但目前这两人算独一档)。他们的优缺点都明显。

        安东尼的优点是进攻,缺点是防守和出球的视野;

        詹姆斯就难以一言概括,全明星周末结束后,他的场均数据达到26+7+7,俨然巨星,可是他身上依然有许多缺点。

        然而,史上罕见的身体天赋外加宗师级别的传球视野以及一颗愿意给队友传球的心,巧妙地化解了他进攻技术上的那无数个瑕疵。

        还是那句话,一个能传球的进攻机器,和一个纯粹的进攻机器,对比赛,对球队,对个人来说,都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

        不传球的流川被泽北完爆;

        传球的流川却能与泽北有来有回;

        传球的意义看似简单明了,其影响力却无比深远。

        对活塞来说,安东尼会不会传球不重要,他只需要逐步稳定进攻,再把防守提上去,就能成为不可或缺的主力。

        而今晚,他无意间找到了传球的乐趣。

        也许那几个传球带来的不仅仅是乐趣,他可能还看到了传球会给自己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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