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球渐渐变成他的选项之一。

        他就是这么清醒,只用了三四个回合就看出这不是他一个人能够搞定的比赛。

        詹姆斯运着球突然得到空位,无人防守!简直不敢相信,谢候居然跟丢了他!

        机会难得,自觉手感良好的詹姆斯投出三分,再进。

        第二节上场独得12分。

        而且,自从他上场开始,尼克斯就只有他一个人得分。

        这样的事情不能继续发生,詹姆斯明白让其他人打开的意义,如今他连续投进三分,其他人应该活用他借来的这阵东风彻底放开,找回游戏体验。

        从詹姆斯的一系列选择和判断之中,可以看出他审时度势的厉害,心中永远存着集体,无论手感多好,传球这一选项都不会被抛弃。哪怕他一度很想抛弃,最终都会重新装上那个传球键。

        这就是组织者的本分。

        谢候则是奇葩的,他只有本能,没有本分。

        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一定要去做,和一定不要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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