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让桑德斯想起了当年的加内特,他和加内特最大的区别是,没那么稀有。

        加内特那个类型的球员,在1995年那个夏天,是前所未有的。

        森林狼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他,一度让他去打三号位。

        安东尼呢?他的特点鲜明,拉里·布朗是个酷爱虐待天才的变态,两年的蹂躏没把安东尼的棱角抹平,反而磨练出了他的无球走动和大局观。这些变化,在活塞对骑士的那个系列赛,全部体现出来了。

        能跑位,能分球的得分手,肯定比眼里只有篮筐的得分手好用。

        桑德斯以为拥有进化版的安东尼便能和步行者一较高下。

        桑德斯发现他错的离谱,现在的谢候,远远强过了新秀赛季。

        要打败步行者,只靠安东尼是行不通的,就连他最擅长的进攻,和谢候比都差了一个等级。

        桑德斯的沉思里,谱写着活塞难以回旋的败局。

        第三节,谢候带队打出32比10的进攻波,就此反超活塞8分。

        第四节,他更没有给活塞机会,开局连拿10分,单节16分,全场50分14篮板10助攻,又一次50+的三双,对他而言已然不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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