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能只是猴子,亦或者在我第一次扔石子儿时打草惊蛇了,他们已经逃走。”
& 李凡想了想还是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赶路,前进是摆脱追捕最好的方法。”
& 约翰对这个建议自然是举双手表示赞同。
& 二人出了山洞,根据太阳的方位来判断方向行进。
前一天晚上他们已经达成一致,继续朝北走。
& 因为约翰的探险队最初是由北向南探索的,当然,那时他们的指南针还没有坏。
& 有李凡在前面开路,他们在林间穿梭的难度骤减,约翰说自己是探险家,身体素质和生存技能方面也表现得都强于普通人。
& 他本来就没受什么伤,经过一晚上的休息,体力已恢复了七八成,跟在李凡后面,赶路变得十分省力。
& 即使在这陌生环境中,他们的行动也绝不会比野人族土著要慢。
& 根据约翰的经验判断,只要像这样走个三天左右,即便仍未走出雨林,野人的追捕肯定也已停止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