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因为项龙的实力和天赋摆在那儿,不是周琦那种水平,否则姚明还真拉不下那个脸和火箭那边开口。

        见项龙皱眉,孟云就知道他清楚里边的轻重,也就不赘述“第二个,就是我希望你能够来热火队。”

        闻言,项龙眉头一挑,直直的看着孟云。

        去热火,这个项龙没有想过,一开始就没有想过。

        事实上,项龙就从来没想过和孟云成为队友,因为他觉得孟云是最好的对手。

        不过当孟云提出来这个想法,项龙忽然有些心动起来,热火队的实力不用说,虽然输给了勇士队,但也是东部冠军。如果能够去热火队,就等于一下子在距离总冠军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说不定要不了几年就能收获一枚总冠军戒指。

        对于总冠军戒指,谁能不渴望?

        而且,热火队是孟云当家,有他在,自己去了热火队肯定不会被人欺负,孟云又是打的1号位,到了球场上自己也不愁拿不到球。

        仔细一想,这个提议竟然比去火箭、篮网还要诱人,只是从内心里来说,项龙还是觉得有些不自在,从对手变成了队友,以后还怎么和孟云在球场上交锋?而且去了热火,等于直接就成了孟云的小弟了。

        这感觉,怪怪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