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云和比尔-达菲已经离开。

        梅宇清还坐在座位上,杰森-阿彻来到她身边坐下,开口道:“我和比尔-达菲谈过了,他告诉我他没办法左右孟云的想法。是否和我们签约这件事情他不能做主,只看孟云的决定。我实在不明白,作为孟云的经纪人,比尔-达菲怎么会一点都做不了主?代言签约这些事情,不都是经纪人拿主意吗?”

        “我也不明白。”梅宇清说道。

        杰森-阿一愣:“不明白什么?”

        梅宇清道:“我不明白孟云为什么会拒绝,我们给的条件还不够好,诚意还不够吗?”

        一听这话,杰森-阿彻蹭的站了起来,惊愕的看着梅宇清:“你说什么?你说孟云拒绝了?怎么可能会拒绝?”

        杰森-阿彻也没有想过孟云会拒绝,因为那是一份任何人看了都会心动的合同,所以让他坐下来之后并没有立刻问孟云是否答应续约。因为在他看来,答应续约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傻子才会拒绝。

        “这个......”杰森-阿彻刚想骂一句“白痴”,但立刻想到孟云做出的种种,包括当初选择和安德玛签约,咬定只签三年。

        谁敢说他是傻子,说这句话的人才是傻子。

        可是,孟云为什么要拒绝,这可是一份价值十亿美金的合同啊,杰森-阿彻看了都眼红不已,他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哪怕他作为安德玛公司的高层,手上也有一点安德玛公司的股份,但和其他公司的股份激励一样,他只有分红权,没有交易权,不能将手上的股份卖掉。

        而孟云那一份,则是可以交易的。

        这完全是两个概念,价值也差距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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