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云和帕特里克相对站立,篮球在两人中间飞舞,不是一颗篮球,而是两颗篮球,只见孟云抬起双手,接住一颗飞来的篮球,顺势一个胯下运气,将球换到左手,然后左手手腕一抖,一个单手传球,将球传向帕特里克。

        球刚一离手,对面篮球飞来,啪的一声从地板上弹起,是一个击地传球,孟云双手举起,接住篮球,又是一个胯下运球,换到右手,右手一抖,一个击地传球,传向帕特里克

        接球、胯下运球、单手传球,就这三个动作,只是传球分了平传和击地,但却在不停的循环,两颗篮球往来穿梭,一刻也不停,像是杂耍一般。

        这就是孟云的传球训练。

        原本是丹尼-克里曼斯单独帮孟云训练,但和乔治华盛顿大学比赛的时候梅森-卡尔吩咐了丹尼-克里曼斯,所以丹尼-克里曼斯改变了方式,增加了孟云训练传球的强度,同时将和他训练的人换成了野猫队的其他球员。

        用丹尼-克里曼斯的话说,不只是孟云需要训练传球,你们也需要,既然都需要,那轮换着和孟云一起训练,就再好不过了。

        一次次接球,传球

        丹尼-克里曼斯站在旁边,微微颔首,目光落在孟云的身上,心道“孟云的确很有天赋,进步很快。这才没训练多久,他就已经做得有模有样了,甚至比帕特里克还好。”随后,他又看向帕特里克,不禁皱眉,“帕特里克的身体素质不错,不过技术还是太粗糙了一点,不说其他,传球就比埃文差了不少,连戈登都不如,是该好好练一下了。”

        帕特里克虽然技术有点粗糙,还是大一球员,经验也不如戈登,但他身体素质出色,篮板意识很好,防守强硬,潜力比戈登更高,所以他进入球队之后很快就成为了首发中锋,被球队当成了重点培养对象。

        不过不知不觉间,孟云已经取代帕特里克的位置,成为了球队最值得培养的新人。

        “孟云身体素质出色,不,应该说非常出色。而且他的球商很高,学东西很快,他的潜力比帕特里克更大。”丹尼-克里曼斯自语,脸上露出一抹微笑,“如果孟云弥补上基本功不够扎实这一点,技术再练一练,以他的能力,应该不会比埃文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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