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时间里边,孟云都在为队友创造机会,他用自己的表现将约瑟夫、李忠贤等人凝聚了起来。但这还不够,还需要大家都得分,都有很好的表现,所以孟云干脆的将球权让了出去,减少了出手,尽管他差不多算是3号位,但却是“组织前锋”。

        是的。

        孟云更多地将精力放到了组织上,一改前边几分钟锋芒凌厉的作风,开始掌控全局,将队友都调动了起来,他们快速的传递球,干净利落的出手,几乎每一次进攻都有至少4个人参与,和白队形成鲜明的对比。白队虽然是以达伦-希拉德为主,但只是更多的将球交给达伦-希拉德,然后几个人拉开,给他单打,成功率还不高。

        而红队这边则是三军用命,全员动员,每个人都参与进攻,挡拆、掩护、跑位、空切、传球如果不了解的人,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一支临时凑到一起的球队。

        “约瑟夫。”

        孟云一个加速突破,然后大喊了一声,右手控制住球往身后的地板上一拍,篮球从他身后弹起,越过防守人,飞向中路。

        约瑟夫杀到,抱住球飞身跳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孟云身上,而且孟云这个传球实在是太隐蔽了,完全反应不过来,只能看着约瑟夫飞起。

        哐!

        一声大响,约瑟夫双手挂框,大声咆哮。

        从篮筐上落下,他奔向孟云,和孟云庆祝“孟,传的真漂亮。”

        孟云笑道“你扣得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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