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对赌协议,乍一看跟赌博有关,但它的英文直译意思是“估值调整机制”。

        就是指投资人在投资企业的时候,与企业家的估值不一样,一般是投资人估值低,企业家估值高。那么,就签一个对赌协议,来平衡两者之间的分歧。如果企业达不到协议约定的业绩就要给投资人补偿,达到了自然也会有奖赏。所以,也可以将它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赌博”。

        外资近年来在国内投资的很多企业,都采取了签署对赌协议的形势。有的企业家赌赢了,皆大欢喜;有的赌输了,甚至失去了公司的控股权。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外资都是稳赚不赔的,区别在于赚多赚少的问题。

        齐政就很好奇,在自己已经表态不接受高盛的投资入股后,胡志立要怎样说服自己跟他签署对赌协议。

        于是颇感兴趣地对胡志立说道“愿闻其详。”

        胡志立也不卖关子,直接说道“高盛可以为嘉谷农牧的生猪养殖子公司提供2亿美元的低息融资债券,但要以其30的股权作抵押,使用期限为三年。”

        “但是为了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嘉谷农牧要与高盛签订一份对赌协议。”

        “从今年至2009年,如果嘉谷农牧的生猪养殖营收的复合年增长率低于100,这份融资债券将自动变为可转换债券,高盛可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生猪养殖子公司30的股权,嘉谷农牧不得拒绝。”

        “如果生猪养殖营收的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00,嘉谷农牧可按原价赎回债券,即高盛免除所有利息。”

        最后,胡志立看着齐政,一字一句地说道“而如果生猪养殖在这三年内营收的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50,高盛还允许嘉谷农牧延迟两年偿还!”

        齐政意味深长地瞄了胡志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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