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政府政策施加影响力,不是不可能。

        但齐政也清楚,农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只是“新土改”的其中一点而已。承包地的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还有住房财产权的流转,这些都是“新土改”的聚焦点。

        土改关系重大,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且深牵农民根本利益。所以哪怕嘉谷系对土改预期高涨,但齐政的表态一直有所保留。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体明确了吗?规则确定了吗?配套制度健全了吗?最关键的土地经济关系搞明白了?增值收益分配关系能理顺吗?

        这些问题,即使重来一世,齐政也很难给出明确的答案。

        而且,说不如做。

        纵观嘉谷推动组建的农业合作社,起码明确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不会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会把耕地改少了,不会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不会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这就可以作为一个地方试点形成的模式、经验进行总结了。

        齐政一直觉得中国在改革道路上做得明智至极的一点,就是试点。

        改革开放始于领导人在一个小渔村画的一个圈,而此后历项重大改革,无不从试点开始。“新土改”哪怕只是起草论证,也要参考地方试点。

        嘉谷能作为政府决策参考的“试点”,固然是一种荣耀,但又何尝不是一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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